一、總體框架沒有變
《特級征求意見稿》分成企業(yè)資信能力、企業(yè)技術負責人、科技進步水平、企業(yè)工程業(yè)績四個部分,與2007版的基本一致。同時還保留了十個類別: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電力工程、礦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從這一點來看,一直提倡“淡化企業(yè)資質管理、強化個人執(zhí)業(yè)資格”的路,還是有很長的路要走。
二、標準內容大變動
(一)主要刪除內容:企業(yè)注冊資本金要求、上繳營業(yè)稅要求、企業(yè)經理任職要求、財務負責人、一級建造師數量要求、設計人員要求、工法數量要求、行業(yè)標準要求、信息化要求。
(二)主要新增內容:企業(yè)近三年營業(yè)收入均在50億元以上、企業(yè)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近三年未被列入行賄犯罪檔案等。
(三)主要修改內容:技術負責人任職要求、科技活動經費支出、企業(yè)工程業(yè)績要求。
三、新申請難點轉移
2007年版特級標準,在對原有特級資質復評時,企業(yè)比較擔心信息化指標彈性非常大,導致很多特級資質企業(yè)非常擔心。新申請企業(yè)真正的難點是設計人員要求,尤其是人防設計人員,因為全社會人員非常少,導致成為新申請企業(yè)難點中的難點。
《特級征求意見稿》取消了信息化和設計人員等要求,而企業(yè)近三年營業(yè)收入提升到均在50億元以上,這必將成為新難點。
四、資質申請難度上升了嗎?
根據內容變化,2007版標準工法、標準、設計人員、建造師等等指標要求看似很難,但不排除部分企業(yè)完全通過合作、掛證和購買方式而達到要求,完成特級資質申請。
這些指標的取消,業(yè)績直接提升到50個億,尤其還需要工程總承包項目或裝配式建筑的工程業(yè)績,同時伴隨“四庫一平臺”上線,業(yè)績造假難度越來越大,業(yè)績指標將是非常難以逾越的一條硬杠杠,從這個角度《特級征求意見稿》一旦實施,申請資質的費用會大大減少,而難度將大大增加!
五、原特級企業(yè)需要重新就位嗎?
2007年特級資質新標準頒布之后,按照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要求,原有264家特級資質全部需按新標準重新就位,一旦不能成功就位,全公司員工飯碗都要被砸了,很多特級資質企業(yè)領導壓力非常大,全國上上下下也嚴然成了一場運動,好在,最終264家特級基本上全部通過復評,僅有6家企業(yè)因種原因降低或取消特級資質。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于2014年11月6日和2015年1月31日,分別出臺《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和《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管理規(guī)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要求除特級資質企業(yè)以外的所有各等級資質企業(yè)按新標準重新復評就位。不過,2015年10月9日,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出臺《關于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54號),原資質企業(yè)復評重新就位取消,原資質企業(yè)直接換領新資質證書。
據此,我們判斷原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企業(yè),按新標準復評就位的可能性不大!
六、對其他資質企業(yè)和行業(yè)帶來的影響
(一)拉動新市場
建筑工程業(yè)績要求:近5年承擔過下列第4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高度120米以上的建筑物;
2、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項;
3、以工程總承包方式承建的單項合同額5億元以上的建筑工程;
4、高度60米以上的預制裝配式建筑工程。
首次將工程總承包和預制裝配式建筑工程加入標準要求,根據住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建筑市場監(jiān)管司2017年工作要點,資質修訂作為工作要點之一,“工程總承包和預制裝配式建筑工程”業(yè)績要求是否也加入到各資質標準中,則讓我們拭目以待。若是,則將對工程總承包市場和預制裝配式建筑工程市場將形成直接的拉動。
(二)促進專業(yè)化分工
《特級征求意見稿》的近三年營業(yè)收入要求直接提升到50億,而且現在業(yè)績都要求入“四庫一平臺”,造假難度非常大,可以說絕大部分企業(yè)升級基本上不太可能。若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再進行動態(tài)檢查,則很多已經升為特級資質企業(yè),業(yè)績能夠達到肯定也不多。我們預想未來,將形成綜合實力強的大型集團和專業(yè)能力的中小型公司,我們認為中小型企業(yè)不能再一味想著資質升級,而將更多精力用在專業(yè)能力提升上來。
一、企業(yè)資信標準
(一)企業(yè)凈資產6億元以上。(原3億元)
(二)企業(yè)近三年營業(yè)收入均在50億元以上。(原3.6億元)
(三)企業(yè)銀行授信額度近三年均在10億元以上。(原5億元)
(四)企業(yè)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新)
(五)近三年未被列入行賄犯罪檔案。(新)
(申報公路工程特級資質的企業(yè),行業(yè)主管部門當期信用評價等級為優(yōu)良(AA級或A級);申報港口與航道工程特級資質的企業(yè),近三年未被行業(yè)主管部門評為過最低信用等級;申報鐵路工程特級資質的企業(yè),近三年在國家級信用平臺沒有嚴重失信行為記錄。)
二、企業(yè)技術負責人
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15年以上從事本類別工程技術管理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工程師或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主持完成過2項符合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標準要求的代表工程。(對其執(zhí)業(yè)資格要求稍稍放寬,但對其項目經驗要求更加嚴格。)
三、科技進步水平
(一)企業(yè)具有省部級(或相當于省部級水平)及以上的企業(yè)技術中心。
(二)企業(yè)近三年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均達到營業(yè)收入的0.8%以上。(原0.5%)
四、企業(yè)工程業(yè)績
(一)建筑工程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高度120米以上的建筑物;(原100米)
2、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項;(不變)
3、以工程總承包方式承建的單項合同額5億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新)
4、高度60米以上的預制裝配式建筑工程。(新)
(二)公路工程
近10年承擔過下列5類中的4類以上工程的工程總承包、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一級以上公路路基300公里以上;(增200公里)
2、累計修建高級路面1000萬平方米以上;(增600萬平方米)
3、累計修建單座橋長≥500米或單跨跨度≥100米的公路特大橋18座以上;(增12座)
4、累計修建單座隧道長≥1000米的公路隧道6座以上,或單座隧道長≥500米的公路隧道9座以上;(新)
5、單項合同額6億元以上的公路工程9個以上。(合同額增加4億元,在此基礎上工程數量增加6個)
(三)港口與航道工程
近10年承擔過下列11類中不少于6類的10項以上工程的工程總承包、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沿海10萬噸或內河5000噸級以上碼頭;(沿海新增7萬噸)
2、5萬噸級以上船塢;(不變)
3、水深>5米的防波堤1000米以上;(防波堤長度新增400米)
4、沿海10萬噸或內河3000噸級以上航道工程;(沿海新增5萬噸,內河新增2000噸)
5、1000噸級以上船閘或300噸級以上升船機;(不變)
6、500萬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1000萬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新增600萬立方米)
8、20萬平方米以上港區(qū)堆場工程;(新增5萬平方米)
9、2000米以上圍堤護岸工程;(新增1000米)
10、5萬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新增2萬平方米)
11、單項合同額沿海5億元以上或內河1億元以上的港口與航道工程(本項最多可計算1類1項)。(單項合同額沿海增加3億元,內河增加2000萬元)
(四)水利水電工程
近10年承擔過下列6類中的3類工程的工程總承包、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其中1-2類中至少1類,工程質量合格。
1、庫容≥10億立方米水庫或壩高≥80米大壩1座,或庫容1億立方米或壩高≥70米大壩2座;(壩高≥70米大壩新增10米)
2、過閘流量≥5000立方米/秒的水閘1座,或過閘流量≥1000立方米/秒的水閘3座;(原為:過閘流量〉3000立方米/秒的攔河閘1座,或過閘流量〉1000立方米/米的攔河閘2座;)
3、總裝機容量≥300MW水電站1座,或總裝機容量≥100MW水電站3座;(總裝機容量100MW以上水電站由2座新增為3座)
4、總裝機容量≥10MW(或流量≥50立方米/秒)灌溉、排水泵站2座;(原為:總裝機容量10MW以上灌溉、排水泵站1座,或總裝機容量5MW瓦以上灌溉、排水泵站2座;)
5、洞徑≥8米且長度≥3000米的水工隧洞1個,或洞徑≥6米且長度≥3000米的水工隧洞2個;(原為:洞徑〉8米、長度〉3000米的水工隧洞1個,或洞徑〉6米、長度〉2000米的水工隧洞2個;)
)
6、深度≥50米且單項面積≥2萬平方米的混凝土防滲墻1項,或深度≥50米且單項面積≥1萬平方米的混凝土防滲墻2項;或安裝超大型閘門1項,或安裝大型閘門3項。(原為: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澆筑50萬立方米以上或壩體土石方填筑120萬立方米以上或巖基灌漿12萬米以上或防滲墻成墻8萬平方米以上。)
(五)電力工程
1、累計電站裝機容量600萬千瓦以上;(新增100萬千瓦以上)
2、單機容量100萬千瓦機組或2臺單機容量60萬千瓦機組;(原為:單機容量60萬千瓦機組,或2臺單機容量30萬千瓦機組,或4臺單機容量20萬千瓦機組整體工程;)
3、單機容量100萬千瓦以上核電站核島或常規(guī)島整體工程;(新增10萬千瓦)
4、330千伏及以上輸電線路500公里,且承擔過±800千伏或1000千伏及以上輸電線路工程;(后一項為新增)
5、33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變電站5座,且承擔過±800千伏及以上換流站或1000千伏及以上變電站工程。(變電站增1座,后一項為新增)
(六)市政公用工程
近10年承擔過下列8類中的4類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其中至少有第1類和第7類工程,工程質量合格。第7類工程業(yè)績,不得同時用于其他6類指標考核。
1、累計修建城市道路(含城市主干道、城市快速路,不含城際間公路)長度6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道路(含城市主干道、城市快速路,不含城際間公路)面積300萬平方米以上;(城市道路新增30公里,面積增加100萬平方米)
2、累計修建直徑1米以上的供、排、中水管道(含凈寬1米以上方溝)工程4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3米以上的中、高壓燃氣管道4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5米以上的熱力管道工程40公里以上;(原皆為30公里以上,增加了10公里)
3、累計修建內徑5米以上地鐵隧道工程30公里以上(增加25公里),或累計修建地下交通工程20萬平方米以上(增加17萬平方公里),或修建合同額6000萬元以上的地鐵車站工程3項以上;
4、累計修建城市橋梁工程的橋梁面積30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修建大型城市橋梁10座以上;(橋梁建筑面積增加了15萬平方米,未說明大型城市橋梁跨度距離,原為40米,且座數增加了5座)
5、修建日處理30萬噸以上的污水處理廠工程3座以上,或日供水50萬噸以上的供水廠工程3座以上;(后者增加了1座)
6、修建合同額6000萬元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固體廢料和污泥處理工程4項以上;(額度增加了1000萬,工程項增加1項)
7、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含城市道路與橋梁、給水、排水、中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照明、綠化等工程中的任意3項以上的工程)、綜合管廊工程、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和黑臭水體整治工程總承包項目5項以上(新增),或合同額為2000萬美元以上的國(境)外市政公用工程項目2項以上(新增1項);(第一項合同額增加了1.2億,照明和綠化為新增項,其他新增已注明)
8、獨立承擔過市政行業(yè)大型建設工程設計項目2項以上,并已建成投產。(新)